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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将至,宜昌人千万别做这件事

2016-02-21 宜昌人的 宜昌发布

正月十五来到,天上明月高悬,地上彩灯万盏,人们观灯、猜灯谜、吃元宵、合家团聚、其乐融融,当然少不了寄予希望、祝福而又浪漫的孔明灯……

可你有没有想过

你许的愿不一定能实现

别人的灾难却来得实实在在!

案例一

▷孔明灯!你只管放,却不关心它飘向哪里,上图是被孔明灯点燃的蔬菜大棚,农民伤心欲绝,欲哭无泪!!!你许的愿不一定能实现,别人的灾难却是实实在在了……
案例二

▷在抗震纪念碑广场,一位家住附近新华楼的老人描述:有次我眼见着一只灯笼掉在广场边的大树上,一下子就着成了大火球,幸亏没把树点着。

灯从手中走 祸从天上来

由孔明灯引发的事故


酿成火灾:2008年10月1日晚,孔明灯将哈尔滨市江北太阳岛公园内一大片湿地上的干草点燃,过火面积近7万平方米。


列车晚点:2011年8月15日,海口市民就因燃放孔明灯两次坠落缠绕在东环铁路万宁段供电网上,结果导致7趟列车晚点。


航班延误:2009年3月23日,受孔明灯影响,海南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多个航班被迫等待起飞,造成航班延误。


用户停电:2010年2月14日,重庆市区3个小孩燃放孔明灯,孔明灯升空后,灯内的金属丝触到高压线,导致数千户用户停电。


列车停运:2012年12月16日17时许,由武昌开往成都东的客运列车T246次列车,行驶至武汉长江大桥时,被一只燃烧着的孔明灯逼停。

元宵节快到了,跟着小布看一段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x0185dzqzaf&width=500&height=375&auto=0
早在2012年3月,宜昌就出台了《关于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小布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做到不购买、不燃放。

涨知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在人群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集中区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区域燃放“孔明灯”、拒不服从管理、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根据我国《刑法》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燃放孔明灯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个不小心还有可能会被判刑坐牢!

所以,小伙伴注意看这条微信了!

在宜昌,

杜绝燃放孔明灯!


来源|网络综合

编辑|晓浪  编审|水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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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发布 感谢您一年来的关注和支持,恭祝各位亲元宵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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